为贯彻落实《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进一步加强孔子学院师资队伍建设,鼓励和吸收更多优秀的汉语教师志愿者加入外派教师队伍,促进孔子学院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1. 热爱国际汉语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品德高尚,乐于奉献,有团队合作精神。
年龄在26周岁(含)以上,须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阿拉伯语、斯瓦西里语、德语、俄语、法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等非通用语专业的学生可适当放宽至学士学位。
2. 志愿者任期须满2学年(含)以上,申请者须完成志愿者任期,并结清与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或所在单位的财务手续。志愿服务期间表现优秀,具备独立教学及相关能力,胜任汉语教师岗位。
3. 具有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颁发的《国际汉语教师证书》。
3. 担任志愿者前国内推荐学校2名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教师的推荐意见和任志愿者期间所在学校校长或孔子学院中外双方院长的推荐信;
5. 《国际汉语教师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身份证扫描或复印件。
1. 登录国家公派教师服务平台,注册并填写《公派教师申请表》。
2. 赴任前,须与我办签订《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外派任务协议书》。
3. 派出期间遵守中外法律,遵守《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外派教师管理规定》。
4. 汉语教师志愿者任期内转为外派教师的,其在本岗位任教的总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