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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代表有哪些等级和分类?

来源:国际中文教育人才网官网 对外汉语教师招聘 时间:2021-11-25 作者:国际中文教育人才网官网 对外汉语教师招聘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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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交部发表声明,针对立陶宛不顾中方严正抗议和反复交涉,允许台湾当局设立“驻立陶宛台湾代表处”一事,中方表示强烈不满和严正抗议,决定将中立两国外交关系降为代办级。


很多读者追问外交代表是什么级别?查询外交部官网“礼宾知识”看到,外交代表,又称外交使节,是一个国家派往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的代表。代表国家,负责办理外交事务,有常驻和临时两种。常驻外交代表系指派驻某一特定国家或某一国际组织、并负责同该国或该组织保持经常联系的代表;临时外交代表指临时出国担负有某种特定任务的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中将外交人员定义为驻外国使馆、领馆以及常驻联合国和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代表团等机构中具有外交衔级的人员,馆长是上述机构的行政首长。我国的外交衔级有大使、公使、参赞、一等秘书、二等秘书、三等秘书、随员。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权与豁免条例》,使馆馆长和具有外交衔级的外交人员统称为“外交代表”,这是广义上的外交代表。


确定外交代表的等级是建交双方在同意建立外交关系时需要商定的要点之一。外交代表的等级应是对等的,并且明确见之于建交公报或其他建交文书中。


理论上外交代表有特命全权大使、特命全权公使和代办。


区别于常任代办,临时代办是在使馆馆长休假、离职、因故不能视事时,临时代理主持馆务的外交人员。临时代办不是外交代表的一个等级,一般由外交代表机关主管政务的外交人员中级别最高者担任。外交人员被任命为临时代办均不必事先征得驻在国的同意。


外交代表正常情况下的离任,使节通常以照会通知驻在国外交部、驻在地的各国外交代表机关以及驻当地有来往的各国外交使节。在照会里应告以临时代办的姓名;向驻在国元首、政府首脑、有关官员以及平日有交往的使节提出辞行拜会;举行离任招待会等。驻在国政府按其习惯做法为离任使节举行饯行活动,包括领导人会见、组织饯行宴会以及授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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