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4—2025年度赴法汉语语言助教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加强中法两国教育人文交流,促进语言合作,两国教育部商定,双方互派语言助教到对方国家开展语言教学工作。我会与法国国际教育中心(FEI)、法国驻华大使馆文化教育合作处签署谅解备忘录,作为承办单位联合实施 中法语言助教交流项目 。根据法国各学区中小学汉语教学需求,2024—2025年度我会拟选派约60名汉语语言助教前往法国进行为期7个月的语言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3月20日
二、语言助教身份
语言助教为法国临时工作人员,教学之余可作为旁听生在法国所在学区学校就读。
三、遴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较强的个人奉献及团队合作精神;
3.中国国籍,母语为中文,且在中国大陆居住;
4.年龄在20~30岁之间;
5.在读高校学生,大学四年级(含)以上,项目出发日前需持有本科或以上学位证书;
6.熟练掌握法语,法语水平需达到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B1级别;
7.热爱教学事业,在教学法、课堂管理等方面有扎实的知识基础,对外汉语教学、教育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8.具有较好的跨文化沟通能力。
四、遴选程序
项目申请者报名材料经我会审核后将择优安排面试,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五、录取事宜
我会将根据FEI最终确认的岗位需求数量,综合面试成绩确认赴法汉语语言助教录取名单。
六、费用
项目申请者需支付500元人民币报名费。一经录取,另需支付5500元人民币项目费,未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七、项目内容
1.项目拟于2024年10月开始,2025年4月结束,具体日期以学校任教协议时间为准;
2.助教将在法国中小学任教,每周12课时;
3.每月税前工资约1010.67欧元/月,由法国国家教育部发放,以实际到账收入为准;
4.项目期间助教享受法国医疗保险;
5.项目期间助教往返机票及住宿费需自理;
6.在法期间助教可参加所在学区举办的免费适应性培训。
八、其他
项目申请者需填写项目申请表,学校意见栏需加盖公章,并于2024年3月20日前将申请表扫描件以邮件形式报送我会,项目报名费汇入以下账户并备注学校 姓名信息:
账户名称: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复兴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6 5000 5601 7381
联系人:学术交流与研究部 胡老师、孙老师;
电话: 010-66090069转8035
邮箱: huguangyu@ceai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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