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公告
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21]22号)和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朝人社发[2021]15号)的相关要求,发布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毕业生岗位253个,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2022年硕士毕业生、博士毕业生。
(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年硕士毕业生、博士毕业生。
(三)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硕士、博士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且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年龄: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含)后出生。博士毕业生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含)后出生。
4、专业对口,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5、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具体条件
1、2022年硕士毕业生、博士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人员(不含定向、委培),且正常参加2022年就业派遣。
2、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年硕士毕业生、博士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人员(不含定向、委培),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人事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且择业期内未缴纳社会保险。
3、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硕士或博士学历认证,其人事档案关系应保留在北京市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且未缴纳社会保险。
4、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见《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毕业生岗位表》(附件2)。
三、应聘方式
(一)发布公告
附件1: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毕业生报名表 附件2: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毕业生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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