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教师招聘启事
东北财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始终秉持 以特色求生存,以创新促发展 的工作理念,依托学校的学科优势,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际能力的 语言+专业 复合型国际财经人才,打造 留学东财 品牌。学校现有留学生本科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博士研究生教育(含全英文授课)及汉语(商务汉语)长短期进修项目。截至2019年底,我校在校留学生总规模为1466人,其中长期生为794人,占留学生总规模的54.16%。
2012年,我院获评首批 辽宁省来华留学示范基地 。2012—2014年,我校留学生在孔子学院总部和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 汉语桥 全国在华留学生汉语大赛中连续三年进入全国总决赛,分别在2013、2014年度晋级全国四强和十二强。我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奖学金及孔子学院奖学金接受院校。2014年,我校荣获全国来华留学教育先进集体称号。2017年,我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来华留学教育质量认证。
我校是辽宁省外国行政人员研修中心大连基地,是汉语水平考试(HSK)和商务汉语考试(BCT)的双考点,是国内第一批HSK考点作为孔子学院奖学金推荐机构。目前我校已在美国南缅因大学、荷兰南方应用科技大学、斯洛伐克马杰伊贝尔大学建立了3所孔子学院,是国家汉办批准设立的 孔子学院绩效评价与财务管理研修基地 ,是孔子学院专职教师储备院校。
学院将以我国教育对外开放的基本要求为指引,立足卓越国际财经人才培养,助力 双一流 建设,落实 一带一路 战略,努力建成高水平国际财经人才培养基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2 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 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 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政府机关公务员和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61 号)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4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要求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9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经学校认定高水平层次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
2.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登陆东北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rsc.dufe.edu.cn) 人才招聘 专栏,按照 报名方式 栏目中的要求报名。
(三)资格审查
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发表的科研成果原件,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方式,考核由专家通讯考核和试讲考核环节组成,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学技能、科研潜在能力、岗位专项技能、工作实绩等,试讲考核时间在相关阶段内另行通知。试讲人员信息在东北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rsc.dufe.edu.cn)上统一发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结果,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东北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rsc.dufe.edu.cn)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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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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