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诚聘社会英才
贵州师范大学简介
贵州师范大学的前身—— 国立贵阳师范学院 创建于1941年,是当时全国八所国立师范学院之一。1950年10月更名为 贵阳师范学院 ;1954年10月教育部委托贵州省人民政府管理;1985年更名为 贵州师范大学 。1996年被贵州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属重点大学;2015年成为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高等学校;2017年入选 国家级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
学校学科专业门类齐全,涵盖哲学、文学、教育学等11个学科门类。现有4个贵州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4个贵州省区域内一流建设学科、2个贵州省 世界一流建设学科II类学科(群) 、1个贵州省 国内一流建设学科I类学科(群) 、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覆盖32个二级学科)、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86个本科专业,2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全国高校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点、27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省级高校示范性本科专业(特色专业)。
学校教育教学资源较为丰富,是 国家级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是教育部 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有国家级教师研修基地、国家级大学校外实践基地、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国家级基地9个。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级大学科技园、教育部111引智基地、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等国家级科研平台9个,教育部科技创新人才团队1个。有省级重点实验室、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省级工程实验室、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省级天文研究与教育中心等省级科研平台32个,省级科技创新人才团队13个。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韩国、日本、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俄罗斯等多个国家和台湾地区的大学与科研机构建立长期合作与交流关系,开展有师生交流项目。是承担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任务院校之一,与英国苏格兰学历管理委员会合作举办有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SQA-AD),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合作开设有本科国际通识教育课程(IGEC),与美国中央俄克拉荷马大学合作举办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一、 招聘需求
二、 基本要求
(一)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爱党爱国,师德高尚,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拥护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 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科研创新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自觉践行 四有三者 好老师标准,不忘立德树人初心,勇担育人育才使命;
(三) 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在各学习阶段的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
三、 人才类别
(一) 一类人才(杰出人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国家特支计划 杰出人才及相当水平的杰出人才。
(二) 二类人才(领军人才)
教育部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国家特支计划 领军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前2位完成人及相当水平的领军人才。
(三) 三类人才(拔尖人才)
国家人才计划青年人才获得者及相当水平的拔尖人才。
(四) 四类人才(优秀博士)
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且近三年取得较好的研究成果并具备良好的发展潜力。
四、 人才待遇
(一)前三类人才按照 一人一议一策 的原则,根据承担的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给予丰厚的引进待遇和年薪。
(二)第四类人才引进待遇为:
1.安家费:2万元(具有正高职称的博士或已出站的博士后安家费3万元)。
2.住房补贴:25万元。
3.科研启动费:人文社会科学类8万元,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10万元。
4.享受副高工资待遇。
5.子女可按规定就读我校附属幼儿园、附属小学、附属中学。
第四类人才中,对具有较高科研水平或较大发展潜力的博士,可按《贵州师范大学引进博士 一人一议一策 实施方案》商议引进。引进待遇为:
安家费:2-5万元;
住房补贴:25-100万元;
科研启动费:人文社会科学类8-60万元,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10-80万元;
配偶工作:安置配偶事业编制内工作;
其他需要增加的待遇。
五、 发展环境
(一)实行年薪制,为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30-120万元的年薪。
(二)出台优化人才工作环境措施,努力营造尊重人才、爱护人才的良好氛围。
1. 为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独立的工作室。
2. 设立校级层面专门咨询邮箱,及时接受人才的咨询、收集人才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协调解决人才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 分层明确校院两级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收集高层次人才的意见和建议、解决高层次人才的合理需求,配合做好高层次人才的日常工作;
4. 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减免住房费用;
5. 为符合条件的人才聘用科研助理,完善科研课题和项目实施期间全程跟踪服务;
6. 为符合条件的人才在课题申报、财务报账、职称评审、推优评优等方面实施 点对点一对一 服务;
7. 积极支持高层次人才访学研修;
8. 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积极协助解决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我校附属幼儿园、附属小学、附属中学;
9. 为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休假、疗养服务;
10. 关注高层次人才身心健康,建立健全专家人才健康档案。
六、 联系方式
我校常年引进博士等高层次人才,热忱欢迎各位人才咨询!
简历投递邮箱:
rsc@gznu.edu.cn(发送主题请以 姓名 学校 专业 学历(职称) 应聘单位 的格式注明)。
政策咨询电话:0851-83227076(贵州师范大学人事处人才引进科)
联系人:田老师 杨老师
贵州师范大学官网:https://www.gz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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