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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北京语言大学汉语国际教育领域博士招生简章

来源:国际中文教育人才网官网 对外汉语教师招聘 时间:2021-12-27 作者:国际中文教育人才网官网 对外汉语教师招聘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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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北京语言大学汉语国际教育领域博士招生简章


一、选拔方式

2022 年度我校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考生须按照招生简章相关要求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我校通过材料审核、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二、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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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博士生报考的基本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学历学位

1.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2.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 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六年以上(含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 9 月 1 日),已达到与硕士同等学力者,需提交到高校进修硕士研究生课程的成绩单(研究生培养部门盖章有效),同时要有 3 篇以上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关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以同等学力资格申请还须加试两门专业课及一门政治理论课。

(二)外语水平

考试科目: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二外英语、二外日语、二外俄语、二外法语、二外德语和二外西班牙语。

外语考试科目为1011英语或1021二外英语的申请人免考至少满足以下要求中的一项:

1.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折合百分制 60 分);

2. 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达到合格;

3. 托福(TOEFL)成绩 90 分及以上;

4. 雅思(IELTS)成绩 6.5 分及以上;

5. 在母语或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

(三)在相关学科领域成绩优秀、成果突出。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及以上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四、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

报名网址:http://blcu.yanzhao.edu.cn/kspt/

报名时间:2021 年 12 月 28 至2022 年 1 月 15 日

(二)提交申请材料

1. 《北京语言大学 2022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2. 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 A4 纸上;

3. 体检表;

4. 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非应届硕士若无其一,请用空白 A4 纸替代,并注明 未获得过硕士毕业证书 或未获得过硕士学位证书 且签名;应届硕士用学生证复印件代替且在复印件上签名);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 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 具的学籍证明并注明预毕业日期(或获硕士学位日期);同等学力考生须另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5.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一般不少于 5000 字);

6. 专家推荐信(两封),推荐人应为相关学科副教授职称及以上专家,签名处须推荐人手写签字;

7. 学术经历及成果材料,包括一份个人教育、学术经历及成果自述,及理论和学术成果的证明材料或实践和创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等;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 3 篇以上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关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

8. 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除二外水平能力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本专业语种相关水平能力证明材料;

9. 硕士课程成绩单(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到高校进修硕士研究生课程的成绩单(研究生培养部门盖章有效);

10.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研究工作进展情况、论文初稿等,往届生提供全文)。

(三)材料审核

按专业成立 5 名以上博导或教授组成的学科组,负责对该专业所有考生进行材料审核和评价,按百分制独立打分,取平均分为材料审核最终成绩,择优进入综合考核。原则上,各导师招生计划人数与入围综合考核人数比例不超过 1:5。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综合笔试和综合面试两个环节。综合笔试包括外国语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课和政治理论,每科总分 100 分, 60 分以上为合格,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综合面试由招生导师组织 5 名(含)以上博导或教授组成综合考核组,对考生进行面试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在本学科 7 攻读博士学位的学术素养、学术志趣、研究能力、创新潜力等,按百分制独立打分、取平均分得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并给出录取意见。

(五)录取原则

根据各导师招生计划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 综合面试成绩*60%

外国语笔试、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仅做合格要求,不计入总成绩。笔试考核各科目、面试考核任意一项成绩低于 60 分 的,不予录取;录取意见为不录取的,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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